繳交費用方法
1. 親臨本辦事處
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本辦事處繳交或於泳班開放時間內,親臨本校各區泳池接待處繳交。
2. 支票
將劃線支票*郵寄至本校辦事處。
3. 銀行存款
將款項存入
a. 中國銀行
戶口名稱:Stanford Swim School
戶口號碼:012-814-1-004766-9
或
b.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戶口名稱:Stanford Swim School
戶口號碼:116-717-88-838
將銀行存款收據**郵寄至本校辦事處或傳真至 2322 1396,並於傳真後再致電 2267 8866 確實。
*支票抬頭寫上「史丹福游泳學校」,並於支票背面寫上學員姓名及登記之電話號碼。
**請於銀行存款收據正面上寫上學員姓名及登記之電話號碼。
如欲報讀置富史丹福會課程
支票抬頭請寫上「史丹福會有限公司」,將劃線支票郵寄至本校辦事處或將款項存入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戶口號碼﹕456-062-868-838。
家長及學員須知
- 如報讀課程能如期舉行,我們不會作任何通知,請於上堂當日提早15分鐘到達泳池準備
- 除有關報讀課程取消外,所有已報讀之課程均不得轉班;
- 參加者的申請一經接納,所有已繳交之學費恕不退回。
- 若學員不注意安全或不遵守教練的指導而引致的損失及傷亡,本校並不會負責有關責任或賠償
- 十二歲以下學員,必須有家長或成人陪同方可進入泳池
- 學員於泳池內必須佩戴本校的泳帽,其他非本校的泳帽恕不接受 。 (新學員可於接待處購買)
- 如該時間內,報讀同一泳式人數不足,學員或會編排與其他泳式之學員一同上課。
- 如該時間泳班人數不足,本校有權要求學員更改至其他泳班時間。
- 謹此聲明學員身體狀況良好,並無任何疾病導致不適宜參加游泳訓練班。 若學員不注意安全或不遵守教練的指導。在泳池範圍內遇到任何意外而引致損傷或傷亡,學員將不會向史丹福追究任何責任或賠償。
- 學員需要自備泳衣,毛巾,沖涼用品,泳鏡(需使用防霧泳鏡,有需要可在接待處購買),游泳手冊。(新學員可於接待處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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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堂注意事項
- 11.1 每期泳班最多只可請假3堂。(嬰幼兒課程最多只可請假4堂)
- 生病:需上載印有學生姓名的醫生紙、藥水或藥丸包。(可申請回一個月前的病假)
- 學校活動:需上載相關學校活動通告。(需於請假當日24小時前申請)
- 離境旅遊:需上載相關旅遊證明。(需於請假當日24小時前申請)
- 紅事:需上載相關證明。(需於請假當日24小時前申請)
- 白事:無需證明。(可申請回一個月前的白事請假)
- 月事:無需證明。(可申請回一個月前的月事請假)
- 開班前:無需證明。(需於泳班第一堂開始前申請)
11.2. 已申請的請假及補堂不能更改時間,任何情況下缺席補堂者當自動棄權論
11.3. 所有因天氣情況而取消的泳班,將不設補堂(詳情可瀏覽本校網頁之”惡劣天氣安排”)
11.4. 所有補堂需於8個月內補回,逾期當自動棄權論
11.5. 泳隊課程不設補堂
11.6. 私人班課程不設補堂
- 11.1 每期泳班最多只可請假3堂。(嬰幼兒課程最多只可請假4堂)
- 所有公眾假期會如常上堂(墨爾文國際學校除外)
- 進入學校泳池範圍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